一洋 李, 丹 朱
网络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兴发展的行业,近些年来快速发展,但是其快速发展的背后也暴露出了严重的虚假宣传问题,该问题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还阻碍了新兴行业的健康发展。本文在界定直播带货虚假宣传行为定义的基础上,梳理了直播过程中常见的虚假宣传行为的类型,包括对商品服务本身的虚假宣传和对商品服务销售状况的虚假宣传。同时研究也进一步的指出,当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仍然面临着各方主体责任不清晰、监管部门跨区域监管机制的缺位以及处罚力度低、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等困境。为了有效的破解上述困境,本文提出应当从厘清主播、商家和平台各方的责任入手,构建跨区域协同的监管机制,建立“直播行业信用档案”,同时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和个人赔偿的衔接制度,以多方举措来形成各方联动的治理模式,为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、提升消费者信任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。